二、重庆知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市城设委实施编制工作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乡建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关于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编制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重庆知完成 ,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 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万盛经开区、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关于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编制高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基本原则、绿色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重庆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其中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经开区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两江新区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
三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规划目标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
